一、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获取医疗卫生计生信息,提高医疗卫生计生工作的透明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要求,深入推进信息公开。落实专人负责卫生计生信息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中期有督导,年底有总结。
二、基本情况
(一)信息的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信息508条。其中,计划总结14条,法规公文186条,工作动态258条,人事信息19条,财政信息8条,其他信息23条。部门网站(卫生公众信息网、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信息226条,开设信息公开专栏1个。通过日报、电视台等媒体公开信息141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不收取信息公开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共收到关于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书0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卫生计生事业受到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工作和的内容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市卫生计生委对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导需要进一步落实。今后,市卫生计生将进一步加强对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同加强自身建设、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服务,为广大群众服务。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和卫生部《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并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以“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12356”阳光计生热线为平台为载体,充实专家队伍,公开政策信息、传播健康知识和优生优育知识。三是以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信息公开为抓手,扎实做好院务公开等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行业内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提高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水平。四是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为重点,全面推进卫生新闻发布和网络评论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