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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改革经验报告

2020-06-16 16:31 来源:工作报告 人参与在线咨询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根据省、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精神,4月25日,我县印发了《关于调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成立十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干办字〔2019〕94号)文件,调整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并成立了十个专业委员会。这标志着“双主任”机制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正式成立。现将我局推进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改革有关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改革背景

根据中央机关改革的统一部署,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了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省、市按照有关要求,经县一级的生态环境机构上收,作为市级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从县政府组成部门退出。为了有效衔接机构改革,同时又保证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根据省市的做法,成立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具体承担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任务,代替改革前的环境保护局履行县委、县政府环境保护的相关职能。

二、主要做法

(一)创新机制,构建专职工作平台

在县环保机构垂直管理的机制下,为统筹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效贯彻落实上级环委会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委会工作平台建设,从大学生中选调两名公益岗充实到环委会办公室,专职从事环委会工作,并预拨了10万元工作经费,保障县环委会的日常运转。县委副书记、县长同志亲自谋划,从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城管、交警抽调专人,组建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大队。集中在县生态环境局办公,作为县环委会的下属机构,并于10月31日印发了《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大队组建方案》,明确了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预付了十万元组建经费,调配了执法专车,并安排采购各种执法设备,创新了生态环境执法方式,解决了执法盲区,形成了执法合力。

(二)领导重视,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今年以来,先后四次召开县环委会会议。5月8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县委书记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同志出席并讲话,县政府副县长同志通报了有关情况并部署了相关工作,县环委会其他副主任出席会议。会议通过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调度制度》等六个制度,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于5月15日以干环委字〔2019〕1号文件印发实施。11月1日,县环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同志出席并讲话,县政府副县长同志解读了《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并部署了相关工作,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同志主持会议,县环委会其他副主任出席会议。会上,十个专业委员会主任汇报了今年以来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13个乡镇场(街道)书面汇报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2月5日,县环委会第三次会议暨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县生态环境局、县公路分局等八个重点单位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县政府副县长同志部署了相关工作。12月16日,县环委会第四次会议暨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部署会议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同志宣读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工作方案》,县政府副县长同志部署了相关工作,县政府副县长副县级干部等同志出席会议。县环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另外,10月17日,我县召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县委副书记、县长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县政府副县长同志部署了相关工作,县环委会其他副主任出席会议。7月5日、9月11日、9月25日、9月29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召集相关专委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

7月11日,县委书记、县环委会主任同志约谈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同志,对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多次听取并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取得成效

县环委办根据工作规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日常工作调度,加强工作督查,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控的督查巡查,先后下发8次通报。加强对“八大标志性战役,28个专项行动”的调度,实行每月一调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一是出台2019年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要点,确定了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修复、绿色产业发展等方面74项年度重点工作。二是持续抓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任务清单的推进落实,截止目前,99项任务已整改31项,已基本完成14项,达到序时进度38项,其余16个需长期坚持或持续改善。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整改销号,截止目前,全县22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已整改销号9个,正在整改13个。三是开展高铁沿线环境整治,共排查问题272项(处),现已整改销号176项(处)。

2.自然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一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加快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提升自然资源保护水平。二是持续推进四大专项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地破坏生态环境建筑情况排查专项行动和“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工作,共查处赣江湿地范围内非法取沙土案件1例,处理湿地范围内违规放牧21例,取缔非法种养殖12处,拆除违章建筑3处;继续开展非煤矿山整治,现已关停6家、关闭4家;开展《湿地保护规划(2018-2025)》(草案)编制工作,对违法违规占用湿地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和野生鸟类保护“清网行动”及爱鸟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贴画600余份。三是组织开展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工作,优化后我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1335.48公顷,净增面积2.13公顷。继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目前已修复260亩。

3.城市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一是开展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检查4次,建立台账工程42个,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工地数4个,罚款金额总计10万元人民币。检查城区碴土运输车辆489辆,查处道路污染68起、运输车辆未覆盖现象125起。二是对城区餐饮行业进行排查登记,共登记餐饮店335家。对城区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开展夜间联合整治,共查处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现象18起,暂扣物品若干,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开展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共开展禁燃活动20余次,出动警力260余人次,检查烟花爆竹单位、网点20次,发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29起,罚款11人,警告18人,刑拘1人。四是启动了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完成中山路和药材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金川北大道和淦阳路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川琴路和状元路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三个标段的招标工作。五是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监督管理,截止目前,我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65272吨,处理合格出水量20053.62吨,清理卫生死角约2000处,清理杂草、树枝等垃圾几千吨,蚊虫消杀总面积几万平方米。加大城区机械清扫力度,机械清扫率达到86%。

4.交通运输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一是对原有货车中黄标车、老旧车进行全面淘汰,共淘汰32辆。二是加强对农村公路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施工拌合料场、施工摊铺现场的扬尘管控。三是加大江河沿线非法码头清理整治力度,目前已关停非法沙石码头8家,非法使用岸线690米。四是淘汰15年以上老旧船舶,切割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2艘。

5.水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一是全面查清存在的各类排污口,截止目前共排查赣江及支流排污口48处。二是强化县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每季度对日供水千吨以上供水工程水源地开展水质检测。强化乡级水源地管理,全县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83处,其中千吨万人以上取水口9处,完成保护区划定9处。三是增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早处理,切实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全县16家加油站采取双层罐或者建造防渗池等有效措施完成了地下油罐改造工作。

6.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一是督促中盐、铂瑞能源完成了省级升级改造,减少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操作流程和程序检测,从源头减少超标尾气排放。二是加强油气回收治理监管,全县16家加油站完成了油气二次回收治理。三是安排了13个包乡镇督查组和3个包片巡查组,强化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管控,省、市无人机拍摄未发现我县火点。四是强化城区大气环境管控。9月30日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10月17日,印发了《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行动目标、主要措施、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

7.土壤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一是开展建设用地地块问题排查,共发现4个疑似污染地块,按要求及时上报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二是完成农用地保护和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实地勘察并绘制区域图,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自评估点位种植情况核实工作。三是对全县33个涉危险废物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现问题1个,目前已整改到位。

8.工业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一是河西工业园已铺设污水管网10500多米,牵引穿越公路4处,穿越石油管道2处。委托第三方每月对盐化工业城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在进水口和总排口安装了在线监测监控设施,盐化城三期配套管网正在办理林地审批手续。二是盐化城企业污水实施了“一企一管”提泵排放,企业规范建设危废贮存场所,严格执行危废转运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危废处置。建成并运行了环保监控平台,涉水企业监测监控信息全部与该平台联网,实时监控并同步上传省生态环境厅。三是开展砖瓦窑和石材加工专项检查,对1家偷排废水的石材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并将企业负责人和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同时,开展了清磷行动,全县共排查涉磷企业43家,对8家企业下发了整改文书。四是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目前排查出2家散乱污企业,分别位于金川镇和盐化工业城,已协调供电公司进行断电,并协调市监局吊销营业执照。五是加大落后产能淘汰,通过整治,砖瓦窑由2017年底的27家减少到现在的13家。

9.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一是开展农药化肥零增长专项行动,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6.36吨,同比减1.46%。二是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今年我县水稻等主要农作物化学肥料减少1%以上,实施效果达到化肥减量行动要求。三是深入推进生猪规范养殖和生态循环养殖小区建设,拆除猪场53个,栏舍面积5.16万平方米,并建成生猪养殖小区3个。四是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积极推广鱼菜共生、微生物制剂调节水质等健康生态养殖2万亩,成功申报池塘循环流水技术和养殖尾水治理试点示范基地2个,示范面积368亩。推广应用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达4180亩,基本实现稻渔绿色发展目标。五是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积极推广农村“垃圾兑换商店”建设,加快推进27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乡镇公厕11座、农村公厕49座。

10.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一是开展3次取用水户监督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督促限期整改。二是开展河湖保护宣传周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0多份,宣传单3000多份。三是规范采砂船作业,采砂船由26只减少到13只。加强运砂车辆管理,登记备案环保车辆874辆,规范河道砂石运输行为。统一规划建设砂石码头3处,其余7处码头全部关停,并进行了修复。四是开展联合执法,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起,移送至县扫黑办线索2条,核查扫黑办转办件1件,查处非法经营砂石案件12起。五是开展湄湘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完成溧江河桃溪段和沂江河城上段中小河流4.4公里的生态护坡工程,完成14处滩涂的修复,拟对8段岸线的连接公路进行提升改造。六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上半年共进行了10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重点是对在建和已投产的非煤矿山、砖瓦窑厂、七琴城上风电场和盐化城进行水保监督检查。

11.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的有45个共性问题,现已整改销号20个,25个进展顺利。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我县查摆了9个问题,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中。2017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有31个问题,其中已销号6个问题。未销号的25个问题,有22个是共性问题,要求持之以恒抓好整改,暂不销号;另外3个问题的整改时限是2020年12月底,目前正在推进落实。11月份,县环委办加强了对各类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调度,形成了工作台账,达到了省市要求的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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