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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音乐论文( 共有论文资料 16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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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乐文化探析

2021-07-28 17:31 来源:民族音乐论文 人参与在线咨询

摘要:周凯模在《云南民族音乐的地域特征——兼述中国古代乐文化形态的当代显现[1]》一文中,对云南民族的音乐形态和观念特征进行了概括性阐述,将中国古代的诗、乐(音乐)、舞三位一体的“乐”文化与云南少数民族的“乐”文化的相似性进行了更深入的探讨。笔者在田野考查和研究中发现贵州同样也有很多“乐”文化现象,本文将试图在周文启发下,进一步阐述贵州少数民族音乐的“乐”文化,并思考整个西南云、贵地区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之共性特征。

关键词:乐文化;群体意识;礼乐文化

一、“乐”文化的基本概念

在中国古代传统音乐文化概念中,“乐”是一种包含了诗、乐(音乐)、舞三位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音乐并不是一种完全独立的艺术,它和文学(诗)、舞蹈等融合在一起,以一种综合的方式来表达当时人们还不是太复杂的精神情感。可以说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初始音乐都是三位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可西方的音乐文化从文艺复兴开始,便逐渐脱离三位一体的束缚,以独立的姿态傲立于众艺术之林,而中国的音乐艺术在传统“礼乐”思想的影响下,始终依附于音乐之外的人文因素。直至今天,礼乐思想下的“乐”文化仍以各种不同方式徘徊在音乐文化的各个方面。而云、贵少数民族的乐文化现象又显得尤其突出。周文在论及云南民族音乐“乐”文化时,从奏、唱、舞融为一体,德、音、仪式相辅相成两个方面谈到了云南民族音乐与“乐”文化所不同的特殊品质。这些都给我们思考贵州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提出了很好的参考。

二、“乐”文化在贵州民族音乐文化中的体现

贵州各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中,“乐”文化现象可谓比比皆是;贵州台江苗族姊妹节,苗语叫“浓嘎良”,它以苗族青年女子为中心,以邀约情人游方对歌、吃姊妹饭、跳芦笙木鼓舞、互赠信物、订立婚约等为主要活动内容。苗族女性围着双面鼓,在鼓点的节奏下跳着欢快的舞蹈,时不时在激烈的鼓声节奏里会飘出高亢舒展、自由奔放的“飞歌”音调,你会惊奇地感悟到,这不就是中国戏曲音乐和器乐音乐里的“紧打慢唱”吗?当我们还以为戏曲和器乐中的“紧打慢唱”是一种艺术的提炼时,殊不知在偏僻的苗山村寨感受到了它最古朴的表现,于是我们可以说“紧打慢唱”直接来源于生活。这种“鼓、舞、歌”三位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不就是“乐”文化在贵州苗族音乐中的具体体现吗?贵州黔西南兴仁县大山乡苗族在特定场合会演奏一种仪式性的舞蹈,也是一种鼓、芦笙、歌唱、舞蹈相结合的综合性艺术形式。其是一种仪式性乐舞,老人去世后用乐舞送老人魂归故土。在采访的过程中,传承人杨德明为我们演示和讲解舞蹈的三段念词和芦笙音乐。他先给我们讲解第一段歌词内容:“亲戚朋友来得多,大家都平等,谁也不会小看你。我们吹的是古老人的芦笙,打的是古老人的鼓”。共有三段乐舞,每一段都是在鼓声伴奏下怀抱芦笙,一边歌唱一边跳着舞步,结束后再吹着芦笙跳舞。这样反复三次,形成三段乐舞。这种芦笙舞的结构形式在贵州苗族的乐舞中是很少见的。这种仪式性的乐舞表达了当地苗族对祖先的敬畏之情,表达了苗人对族群的认同,这样的活动也同样起到凝聚族群的作用。音乐(鼓、芦笙、歌唱)和舞蹈在里面扮演着与祖先沟通的作用,这样乐舞是很难从仪式内容中挣脱出来的。贵州黔东南从江县侗族有一种很特殊的芦笙赛事活动,当地叫作“芦笙对抗赛”。它的特殊性就在于评判胜负的决定因素就是看谁的音量大。其他的什么音色、音准、节奏、情感的发挥、表演动作、服装化妆、形体扮相等统统不予考虑。为了能清晰辨别音量的大小,评委们必须在很远的山头上进行听觉评判。这种芦笙对抗赛的音乐很简单,只有6、1、2三个音,那么,以音量大小决定胜负到底出自于什么样的民族心理和音乐观念呢?这首先要理解侗族人民的“群体意识”,所谓“群体意识”是说某一社会人群组织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劳动实践中,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群体之间在生活方式、民俗活动等方面形成的集体共事、群体合作的心理和行为特征。群体意识在侗族的音乐歌舞文化中也得到非常明显的体现。侗族大歌和芦笙大赛都是群体意识很强的音乐活动。在群体性的音乐表演中,音量的大小又最能体现侗族老百姓的心理特征,团结就是力量,人多声音也大,一种支撑这个民族生存发展的力量,这种力量体现在这个民族的整个族群里,而不是少数精英。单从音乐本身的角度我们会认为音乐节奏都很简单,简单的音乐却让所有的男人都能亲自参与到民族精神的强烈释放之中,这样的音乐不属于音乐天赋极高的少数精英,而是属于整个民族。我们今天在媒体看到的“青歌赛”、“器乐大赛”以及国际上所开展的各种音乐大赛几乎都是这样的比赛。这种音乐比赛标准极力将音乐艺术推向只有少数个体才能掌握的高技巧、高难度的技艺领域。演奏者和受众之间始终有很大的距离。由于是别人作曲和演奏,受众只能被动地欣赏音乐,永远无法亲自参与音响的具体操纵。而群体性演奏则是在具体亲自的音乐操纵中,去获得最直接最真切的情感宣泄和特殊民族心理的释放。虽然这种对抗赛是只有简单的芦笙音乐和为了用力而不断仰俯的肢体动作,但其巨量的文化内涵和民族精神难道不是“乐”文化在当今的鲜活再现吗?近些年,贵州的学者还根据少数民族音乐中的一种特殊现象提出了“歌乐”的新概念:“在贵州特定的人文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孕育下,在传统的民族民间器乐品种中,形成了一种乐与歌融为一体、并为多声组合的艺术形式。[2]我们从民间音乐分类的角度对其深入细致的分析与研究后认为:截至目前为止,国内外所袭用的各种民族民间音乐的分类法均难穷其尽,因此,决定赋予它一个新的名称——歌乐[3]。它既不是人们熟悉的歌唱加伴奏,更不是器乐曲,而是一种歌乐互动,歌乐相融的多声音乐艺术形式。它应该被视为民族民间音乐分类中的一个新乐类”[4]。涉及“歌乐”概念的民族音乐种类有侗族牛腿琴歌乐、侗族琵琶歌乐、侗笛歌乐、布依族勒优歌乐、笔管歌乐、苗族芦笙歌乐等等[5]。

三、“乐”文化的思考

贵州各民族音乐中的“乐”文化是非常普遍的,那么,为什么在中国几千年就有的“乐”文化,今天仍然在中国民族音乐里依然存活呢?我们既不能认为这只是古代“乐”文化在今天的“复古”,更不能简单认为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音乐还停留在几千年前的“乐”文化状态。作为同处中国西南之隅的云、贵两省,由于少数民族众多,其文化习俗与中国其他地方有很大的差距,他们的歌舞音乐文化中必须要反映他们的民族精神信仰、观念习俗、生活哲理,纯音乐的概念对他们来说,并不是十分重要,只是在娱人娱己的状态下,他们会对音乐本身产生极其浓郁的兴趣。“乐”文化现象不仅仅只存留于西南云、贵两省少数民族的音乐中,在中国其他省份、其他民族音乐形式里也同样有所体现。这与中国传统的音乐思想有关。古代倡导的“礼乐”文化从根本上确立了音乐对社会、政治的依附作用。礼乐制度的核心是为社会秩序的稳定服务,“礼”是将人的身份分成等级,而不同等级的人又各有自己生活的规范,这样社会秩序就会稳而不乱;“乐”又在艺术上辅助“礼”,让人们在温文尔雅的音乐声中心态平和、去躁减怒,以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礼乐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对各个封建王朝的社会稳定的确起到过很重要的作用,所以,一直被历代统治者所推崇,但这种推崇又抑制了音乐艺术的独立发展,使远古的“乐”文化的概念,在中国音乐历史上产生深刻的影响并在中国传统音乐里长久留存。中国的民族音乐与西方的音乐有着完全不同发展思路,前者认为音乐不仅仅是给人听觉的享受,音乐更重要的是对生命的体现,是人与大自然、与社会和谐的体现,所以,音乐始终和音乐之外的诸多人文因素结合在一起,音乐艺术除了展示自己本身的艺术魅力之外,还要承担社会等责任,在人类音乐史上,中国的音乐艺术不单单是供人听觉享受的艺术,她是有着更加深刻、更富于人文精神的艺术。而西方的音乐艺术则从文艺复兴时代开始,逐渐脱离三位一体的束缚,以独立的姿态傲立于众艺术之林,并且在音乐本身得以淋漓尽致地充分发展,终于成为誉满世界的独立的听觉艺术。以中国的戏曲艺术为例,我们也可以窥探到“乐”文化的深刻影响。从宋杂剧算起,中国的戏曲已经走过风风雨雨近千年的历史,然而,中国戏曲的音乐并没有得到最自由、最任性的充分发展。中国的戏曲产生于歌舞等众多艺术形式里,从汉代的“百戏”到宋代的“勾栏瓦舍”以及民间的歌舞曲艺,都成了产生戏曲的温床。正如王国维在他的著作《戏曲考原》中指出:戏曲者,谓以歌舞演故事也[6]。这种高度综合性的戏剧形式,始终追求众多艺术的紧密结合,也是“乐”文化在戏曲领域的高层次体现。另外,戏曲的唱腔必须服从唱词的需要,音乐的音高要和唱词语言的声高(四声)相一致。这样,人们才能听得懂唱词唱的是什么内容,也就是要避免出现“倒字”现象。戏曲唱腔所追求的高境界——“字正腔圆”,就包含了这个意思。虽然在强烈的抒情乐段里,也有“字少腔多”的音乐充分展示的机会,但中国戏曲里要求音乐为内容服务的宗旨是没有变的。即便是纯器乐的作品,也不是仅仅为了达到取悦听觉、展示技巧的目的,更多的是为了表达某种意境,所以,中国的传统器乐曲几乎没有无标题音乐,每首乐曲都有其要表达的内容。以上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的“乐”文化,至今仍在影响着中国民族音乐的广大领域,而西南云、贵的少数民族由于地理环境、民族文化、传统习俗等因素,乐文化的突显便不觉为奇了。

四、结语

西南少数民族的“乐”文化现象是建立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之上,是与中国的整体文化一致的,他们至今仍然保持着音乐为族群利益服务,音乐为凝聚民族精神服务,音乐为民族的团结服务的音乐观念。而这种音乐观念正在中国大地迅速被淡化。如何处理好我国传统音乐观念和音乐本身的发展,是我们今天的音乐理论研究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周凯模.云南民族音乐的地域特征──兼述中国古代“乐”文化形态的当代显现[J].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2001(03):34-42+4.

[2]古宗智,张中笑,杨方刚.贵州民族民间器乐文化[J].贵州大学学报(艺术版),2001(04):1-15.

[3][4][5]张中笑.歌乐——民族音乐学分类中的新成员[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6(02):80-87.

[4]王国维.戏曲原考[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7.

作者:郝亚男 单位: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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